2009年9月29日 星期二

情緒罵人,一定會有要付的代價.端看小弟我與不與人為善!這是我放人一馬的證據:說過你們罵過一定要收尾!社會就是如此!

此人當庭道歉.所以保留他的顏面;人互相啦


網路上或社會上.衝動不理智一定會付出代價!


為狗罵人恐嚇.格友看看,罪,重不重!?






當庭道歉


換取我的諒解才能取得緩起訴


何必ㄟ?


早知當初!


ps.保留對方顏面.細節我就不寫.公文書.偵察不公開我就不多寫.大家成年有生活要過.情緒性發言還是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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