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7日 星期二

自稱無賴的大師又發功了!大家要老吾老喔!幫他充一下流量!想出名?來!我拉你一把!到法院!


章先生自稱 無賴


佩服


這樣有道德勇氣宣告世人


要不到?


買不起?


就發這樣的文喔!


全家再如何也不會是你家?


告訴我們,他自己是怎樣的人喔?


哇?



是你會送他狗嗎?


哈哈ㄏ哈


有人要娛樂群眾?不看他演.會害!


害他罵自己給大家聽?


真害!


這樣值得嗎?


要不到狗.娛樂自己給大家看?


褌半天,狗還是我的!


格友看到嗎?


章先生還出言恐嚇ㄟ~要讓人.....身敗名裂.之類的!還切記@可愛喔!?標紅喔!


真有法學素養


要件


 


 


 


 



  • 留言者: no way
  • Email: gjch91@yahoo.com.tw
  • 網址:
  • 日期: 2009-10-28 10:46:27

下午茶時間還沒到,開心農場玩的好累,大家來聽個笑話輕鬆一下:


一則關於網路的笑話是這麼說的:蜘蛛老大苦苦追求螞蟻小姐,螞蟻小姐卻拚命發好人卡,最終老大放棄了,心想就算失戀也該有個理由吧,於是問對方:「為什麼你自始至終都不肯接受我呢?」


螞蟻小姐看著蜘蛛老大許久許久,慎重的回答道:「因為我媽媽說,成天掛在『網路』上的傢伙,都不是好人!」.....


[版主回覆10/28/2009 12:36:46]

偷菜見不得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