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tw.myblog.yahoo.com/taiwandog-fomosandog/article?mid=9429#9436
下午接到檢察事務官電話
開庭(我沒收到掛號信.所以電話追蹤通知.BOBO跟我都嚇了一跳!)(我們倆正在聊天喝茶!)
ok(BOBO大說:他要去看戲!哈!法院也有戲嗎?)
剛好bobo大從台南來找我
說要送我去地檢署(果然有人證喔!哈!)
ok
換鴿事件的:"阿螺絲鬆掉了!(輕松一下喔!)哈哈!
一起去
可愛喔
喔!這次許先生,馬上當庭道歉
書面跟口頭全作
所以我奇萊虎依中華民國法律
寫張撤回告訴狀.放許先生一馬!
大度的不追究了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庭內情形依偵察不公開原則我就不寫了
我也沒要求許先生
登報或賠償,連要求他部落格寫道歉信也懶的要他做了.反正好像不罵我也沒人看他的格ㄟ!沒流量!哈哈哈!
反正要原諒我就做到底.讓人沒話說!
這是我!
反問哪些罵我不道歉的人!你們有我這度量跟胸襟嗎?(自己說:怪怪的喔!不過對付那掛人這樣剛剛好!)
說過:做錯事的到法庭一定腿軟!
撤回告訴:是因為我,接受道歉才給予的恩典!
不徹.就是起訴,連緩起訴機會也沒!
這是對那些喜歡空口說話罵人的警惕!
希望我輩養犬人.能覺醒.提昇水平!
(網路上不能信口雌黃/亂罵人!)
道歉書/我收到公文我再擇期公布!
若,許先生/日後言行符合他道歉的言行/為保留他面子我也可以選擇不公布!
這是我
奇萊虎
台灣狗尾一把刀
穫得公理正義的實證:接受道歉.撤回告訴,與人自新為善的機會!
正式來函公文書我收件後.再貼出來大家分響分想分享!
貼這是讓大家聞香:到法院.我就不信你有多勇!還是不要作錯事.實在一點!
- 留言者: 在下
- Email: galen945@yahoo.com.tw
- 網址:
- 日期: 2009-10-21 07:26:58

- 留言者: BT
- Email: 19690725@yahoo.com.tw
- 網址:
- 日期: 2009-10-20 23:30:35
事實是不容污蔑的,正義終得伸張,也對你的寬宏大量激賞。
今日承蒙你撥冗教導,讓小弟對台灣犬有了比較深切且真實的認識。也對您為保存台灣犬所做的努力與付出感到欽佩。另外,家族我已經可以閱覽了,謝謝。
- 留言者: 阿翰
- Email: s718131@yahoo.com.tw
- 網址:
- 日期: 2009-10-20 22:31:41
遲來的正義
選擇原諒對方要有很大的肚量跟勇氣
真的很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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