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你好,第一次看到三聯單吔!但小弟我不懂的是,其他格友有指名道姓說是大大你嗎?如沒有,那為何大大要對號入座?
有意思
1.看不慣奇萊虎?
2.還是看不慣罵奇萊虎的人們?
3.空格如何互動?
4.你問的傻問題?問罵的人去?問我幹嗎?我也看不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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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50萬人次看過奇萊虎的格了
罵我一甘人等
格友全知唷
小弟2月份放過一大片人!
善意與故意?
簡單分辨!
要告!我留一片證據!
沒做只是與人和善
再犯
那就.幾個不長眼的來擔?
你說的三聯單!小事!我請幾個中樂透的來上上法院而已!罵給檢察官聽,勇壹點!
還有塗掉了你哪知那個案件?的三聯單阿!哈哈哈!人人有獎!人人不知?全在那努力休格.刪文?
作人跟做育狗,一樣.表裡如一?
- 留言者: tai show
- Email: ac45913@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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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09-07-25 17:49:42
- 留言者: Henri
- Email: xyzhenri@yahoo.com.tw
- 網址:
- 日期: 2009-07-25 15:25:39
TO 戴老師:
許久未見,您的留言,我一早就看了,為什麼到現在才回覆,原因就是慎重~
在看您的留言的同時,我的腦海中閃過很多很多的影像;或許在多數人眼裡,這只是個簡單的數學習題;對我來說,看到的是許多已知的人物與未知的人物之間,總總的微妙關係~
如何在這些微妙關係中求得平衡,才是我所追求的~然而,所追求的事與個人能力之間,卻又顯得不協調~
"繫鈴人"的指控太過於沉重~
老實說,我對於"網路上的土狗界"毫不關心;雖是無遠彿界,畢竟太狹隘~
阿迪的事,從事件一發生,在此格中,我個人有沒有從中轉寰?
這事務必求得雙方的傷害同時減到最低;而非一方獲利,另一方卻蒙受其害~
佛曰:不可說不可說~說了就很難說~
您知我為人散仙,所執拘禮互異,曰:豈有此禮;古來為執一禮而爭端者歷歷~
這泡茶,我想這一兩週應該是到不了口了;能喝這泡茶的人物,應該不少吧!
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
- 留言者: ㄚ孜
- Email: a8120187@yahoo.com.tw
- 網址:
- 日期: 2009-07-25 00:30:02
求我道尊我師
我可不想隨便在路上抓一個老師來說我愛你
品性不良的師者時有所聞
載先生以上可不是在說你
別誤會喔
號召北中南犬友齊訪傅居
此為善舉
但是否應先讓之前辱罵他人者在此格公開致歉
視傅大能否接受再商下舉
這事有勞載先生了
- 留言者: tai show
- Email: ac45913@yahoo.com.tw
- 網址:
- 日期: 2009-07-24 20:56:44
哈!哈!傅先生我知道您在笑啊!再我借一次格,有空歡迎來潮州玩,亨利那有我電話----
我不知道姓又不知道名的國外人啊!我吃飽沒事幹啊!告你幹什麼?而且你還不夠格讓我告,我對你沒興趣也沒這閒功夫,別浪費我的時間了----
大家都知道我的身份姓名,你喔!沒名沒姓的在國外胡言亂語,我告什麼?告一台電腦嗎?才不跟你浪費時間----罷了!感謝傅先生借格-----
- 留言者: 看不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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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09-07-24 19:47:08
咳....世風竟已敗壞到如此地步了,如果世間再多幾個如Randolph#20兄這樣的仁人,那麼道德倫理恐怕會被淪陷!
戴老師,您對大家的厚愛,大家都銘記在心!小弟就請您不要與Randolph#20兄一般見識,畢竟他可能已忘記何謂尊師重道了!
格主大大,希望您以戴老師的建言為重,大家都是愛狗人士,理當以禮相待,心情平靜愉快,日子也才會過得快樂!除非格主大大您是樂意又見另一波好戰風暴興起?
- 留言者: 小小
- Email: panman6815@yahoo.com.tw
- 網址:
- 日期: 2009-07-24 18:44:43
我所說的並不是在說我
謝謝~
您有認真看過tai show所打出來的字句嗎?!
如果有看了的話
是否了解他的意思??
- 留言者: Randolph#20
- Email: www@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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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09-07-24 18:22:52
質疑反駁不了能當誹謗的話,相信戴老師的學識也不過如此而已?
見過一次面就是相知相惜的友誼,我覺得這段所謂的友誼未免也太倉促了吧?
- 留言者: 看不慣的人
-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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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09-07-24 18:07:35
哦哦!所謂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Randolph#20兄這樣發表言論,實在違背先前指導過您的教授老師們了,因此Randolph#20兄,可能不懂何謂為「尊師重道」哦
1.看不慣奇萊虎?→持保留態度
2.還是看不慣罵奇萊虎的人們?→還是持保留態度
3.空格如何互動?→既然是看不慣,就無須多作互動
4.你問的傻問題?問罵的人去?問我幹嗎?我也看不慣!→看了這麼久,看不出有誰指名道姓罵格主大大,所以小弟的問題並不傻!小弟也無須去問任何人,因為小弟有眼睛會看,有腦袋會思考...
- 留言者: tai show
- Email: ac45913@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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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09-07-24 17:49:49
小小----怎麼會忘記妳的,妳的狗兒跟小虎打架的還記得嗎?
其實我是冒著很大的險,我不知道別人會怎麼想,我只知道事情應該不是那麼難
網路就是這個壞處,沒見著人就會誤判情況意氣用事
其實誰的狗接不接受,都是自由啦!我嘛!攏好啦!
我是覺得太久了,該結束了-----
其實我沒有偏任何一方,完全站在中立角色
我也不知傅先生看法如何
我只能跟他說我是一個對他完全沒敵意的人
其他就看機緣了,失敗也無所謂
至於那位在外國的,也不知姓什麼叫什麼的,我會原諒他的不懂事
幹嘛!跟跟他說五四三的
我在台灣為藝術界拼的時候,他還不知道在那裡喔!
- 留言者: Randolph#20
- Email: www@gmail.com
- 網址:
- 日期: 2009-07-24 16:38:55
- 留言者: 小小
- Email: panman6815@yahoo.com.tw
- 網址:
- 日期: 2009-07-24 16:37:09
小小我與tai show大哥有見過一次面
(可能tai show已經忘了我了)
那時是因為大家都對狗兒有興趣
相約一起出去玩
tai show大哥人很好~也好相處
因為某一理念不同
而破壞了原本應該是相知相惜的友誼
這........很可惜呢
竟然對狗狗見解不同
那不要談狗阿
聊聊任何一個可以產生共同興趣的事咩
每個人的嗜好興趣又不是只有狗狗
總感覺奇萊虎大哥的目標是那背後的那個人
可是到目前為止中標的都不是那靶心..................
就因奇摩子不爽
搞的現在這情形.....
在經過狗狗大混雜的年代
說實在要在復育到原本的那狗兒
我想是很難的
只能保育或許是最為接近的特徵基因
(在一開始台灣犬受到重視時
那時也一定有人在做保育)
那為什麼現在狗狗不是一個樣?
這就證明狗狗大混雜時代
所遺留下來的嚴重性
某一犬種的特徵基因強的話
是很難剔除的~只能慢慢篩選過濾掉不該有的特徵基因
而不是將之合理化......................
(話說回來~在接受了現代狗狗的年代
在回過頭去觀看可能是最接近的特徵基因
試問:接受度如何?!)
小小我很欣賞tai show大哥此一舉動
說不定能打開目前的僵局
正如tai show所說
帶領一些真正對狗狗有興趣的犬友
造訪奇萊虎大哥
大家好好談~看各位能不能接受這群狗兒?
盼望奇萊虎大哥能接受
- 留言者: tai show
- Email: ac45913@yahoo.com.tw
- 網址:
- 日期: 2009-07-24 15:56:53
- 留言者: Randolph#20
- Email: www@gmail.com
- 網址:
- 日期: 2009-07-24 15:49:56
那請問年過幾十還在混碩士有資格稱呼我為小鬼的中年男子我該為了什麼道歉?一個合理的懷疑?
養所謂"台灣犬"的你所謂的"貴人"多少個有前科你是否要深度探查一下再說你是養台灣犬的?
我覺得你該跟我道歉再來說你是搞藝術養台灣犬的,高來高去沒用啦,回家躺在床上夜深人靜自己知道有多少料
稱你為老師給你面子了,沒打下個誤人子弟大問號算很客氣了啦戴先生,你的名聲遠播我頗有耳聞,至於是怎樣的,回家躺一下你會知道的
- 留言者: tai show
- Email: ac45913@yahoo.com.tw
- 網址:
- 日期: 2009-07-24 15:45:39
- 留言者: tai show
- Email: ac45913@yahoo.com.tw
- 網址:
- 日期: 2009-07-24 15:16:05
我老師身份也不是平白得來的,虧我們還是搞藝術的人,也不上網打聽一下----
我討厭警察是因為台灣有些警察實在-----(不說好了)誰有前科?你嗎?
我覺得你應該跟我道歉,不明事理亂放槍---
我的事跟你沒關係,別來湊熱鬧-----小鬼
- 留言者: Randolph#20
- Email: www@gmail.com
- 網址:
- 日期: 2009-07-24 13:00:34
請問這是威脅的暗喻ㄇ?
你說要拜訪也要人家肯吧,會不好意思?
你要找一隊人去拜訪喔?討厭警察是因為有前科的關係ㄇ?
大家看見了吧,所謂的"老師"也會來這招
- 留言者: tai show
- Email: ac45913@yahoo.com.tw
- 網址:
- 日期: 2009-07-24 03:43:33
傅先生安好!先說聲失禮!自從上回互動之後難得再拜訪貴格跟您留言,今主要冒昧跟您借格與幾位犬友說說話,如您覺得不妥可以刪除之-----
亨利兄!跟您畫好的葫蘆還放在我這邊,什麼時候要拿?傅先生與一些犬友的事我們倆應該最清楚的,在傅先生還未開格之前我們就討論過了,過去我也與傅先生說過---他的理念很好,論點很好,只是講話口氣差而已----引得一些人不得不去罵他,要說他倒楣嗎?我覺得不必,怪只怪我們這些養狗的人耐性不夠修為不夠,也許我們都有喜歡弄狗相咬看熱鬧這種要不得心態,原本養狗是一件好事,現在竟然演變成這局面,應該是我們所料未及的吧?現在搞得很慘---連你我都不敢見面喝茶聊天,應該是不好意思!才隔兩條街而已呢!
最重要的----我已經看不下去了,希望你想幾天,然後到我這邊來我泡茶招待你,聊聊如何解決----
你我阿迪雖相識不久,也因共同興趣而相識,套句我常說的一句話[共同興趣者,以禮待之],阿迪你也知道他是一個不錯的年輕人(其實也不年輕了)該怎麼做你是知道的,我不明講----或許你已經做了
你我相識雖不久,但我相信你知道我的經驗與歷練,你摸著胸脯想一想也知道我的為人,我也相信我自己在台灣犬的部落格中,給人的印象還不錯----
所以說----如果你還念以前我們還互相幫忙的情誼,勇敢的來解決這難看的局面,有道是解鈴還要繫鈴人啊!我現上班都早上半天,其他時間都在家,我會等你,三天不來----我會親自去找你,那你就失禮了!
土狗廖兄啊!我以前最討厭警察了(因為我被警察害過)甚至發誓絕不結交警察朋友,你記不記得我們也曾經在部落格上對槓過,你甚至還不屑我那句銘言(共同興趣者,以禮待之),但我們還是忘記那次的不悅,你還是堅持信用第一要把狗送給我,當時我好感動慚愧----到見面時你還把我當老朋友看待,熱情招待我夫妻倆,回來幾天還收到葡萄名產------看!看!大家看到了!以禮待之----最後還不是變好朋友---性情中人矣!
今天借傅先生格跟你說話(因為我知道你會看),最主要是跟你商量,你與傅先生的事也該結束了,賣我一個面子,掛上我這張老臉,好嗎?如何結束我再討論----
南部中部北部的犬友啊!找個時間連袂去拜訪傅先生,別不好意思!相信見了面一切好談------真的!
傅先生(不敢稱傅兄免得你說肉麻)你可能對我不熟,相信從亨利兄那裡也知道不多,我也只能告訴你,我是一個愛朋友比愛狗還重的人,所以至始至終對於這些日子來你所引起的軒然大波,實在很不是滋味,就像我過去說過你論點很棒很好,只是表現方式很差,口氣很差,讓人誤會連連---開格的意義全失成反效果,打倒一切.推翻一切不是方法,和氣待人廣納賢明,才能將你的理論實現啊!其他我不說免得有人說我太八股-----其實你可能不知,真的!我週圍有好多人很欣賞你的狗,但!就因為你的態度讓人不敢與你互動-----我的天啊!連學佛人跟你好言相勸,你也要告人家----但願你只是講講而已的,你會不會我也想告啊!
好啦!說笑的啦!怎麼樣!看那天我找一隊人去拜訪你如何?不用請吃飯我們會自己買便當的----
我是有誠意的,如果你又亂想,換我告你喔!告你----亂打笑臉人,而且是老人!
冒昧借格,再說聲失禮抱歉你海涵------
- 留言者: Randolph#20
- Email: www@gmail.com
- 網址:
- 日期: 2009-07-24 03:38:46
這樣以後貸款跟其他需要信用的東西都不會好辦的
- 留言者: Henri
- Email: xyzhenri@yahoo.com.tw
- 網址:
- 日期: 2009-07-24 00:38:20
Ran大:
1.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我們任何人都不能判定誰是否有罪~
2.要求道歉與相對的公開道歉,其實都是在走程序;以便未來萬一有訴訟的情形,兩造攻防上有所依據, 相對有減輕刑度和促進和解的功效,對雙方都有利~
3.雖然說,加重誹謗罪最重2年,算是輕刑,....但是對一個正處於人生菁華時期的人來說,實在有相當大的影響....盡量能免則免
4.以上是刑事的部份;還有民事的部份,是您提的部份~就看當事人如何主張了....
5.因為前文我有提到要求道歉的部份,不得已多作些解釋......若有多言,請大家包涵!!
- 留言者: Randolph#20
- Email: www@gmail.com
- 網址:
- 日期: 2009-07-23 23:44:14
- 留言者: 阿迪
- Email: x2580949@yahoo.com.tw
- 網址:
- 日期: 2009-07-23 20:38:06
我想這是我第一次在你格裡留言,應該也是最後一次。
第一.我是在銀行上班,不過不是做放款的也不是在世華銀行(請再向跟你說的人問清楚ㄧ點)
第二.C.N.A的事我是沒有你清楚,經你格裡文章得知我所敘之事有誤。
第三.至於你說"我指控你欠王十幾萬狗的錢,沒給尾款",我想應該是你誤會了。
"買狗不是件壞事,可憐的是買了十幾萬的狗,尾款還欠到現在未付清" 這句話裡沒有指任何人之意思
如果你若覺得我有影射你此意,那本人我則對於不當言詞造成你的信譽傷害深表抱歉之意,承蒙你的寬宏大量。
第四.今後本人我對於有關你的文章及發言,不再提出或表示任何有攻擊或挑釁之不當言詞。
你的飼養育犬觀念和理念,雖和我大不相同,我也未必能接受,
但如果本著對台灣犬喜愛的程度,我想你我和許多人都是ㄧ致的,興趣相投者以禮待之這句話送你。
- 留言者: Henri
- Email: xyzhenri@yahoo.com.tw
- 網址:
- 日期: 2009-07-23 15:41:14
我們說的,他們是不會信的啦!!~.....不然要法院幹什麼?!
這樣教小朋友,會害鼠倫喔!!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喔!!.........
身邊一群人還在那邊沒關係~沒關係.....到時後有關係的全部跑了了......就知道什麼叫什麼了......
我也不是愛在旁邊說風涼話啦!!對我公然侮辱的部份,證據也存好了,暫時保留....
這兩天都當作年輕不懂事,給雙方一個機會......看著辦囉!!
[版主回覆07/23/2009 15:59:25]
上次全你兄我弟
腳底......
- 留言者: Henri
- Email: xyzhenri@yahoo.com.tw
- 網址:
- 日期: 2009-07-23 15:21:38
一般這種事只要公開道歉,並修改文字(刪除文章),幾乎就沒事了.....
我們已經喻知2天了,對方毫無行動,感覺上是蠻惡意的........唉唉!!
[版主回覆07/23/2009 15:36:11]
罵要一年了
我慢慢來
他們也慢慢來
對比之後,格友自有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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