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5日 星期四

有沒有法律效用.需要說嗎?






三位格友取得我送出的狗


其中一位跟另兩位不同做事方法


一樣都是飼管者處事不同


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需要我多言嗎?


煽風點火興風起浪無中生有


法律責任自付


我不多言也不隨之起舞


一切委由律師處理


不相甘人等


無理漫罵毀謗敬請責任自付


奇萊虎非常在意有人罵我畜生(連我在世ㄉ父親往生ㄉ母親.我生ㄉ小孩全罵進去.這太不應該了)


另小弟未同意出讓小狗(可轉讓那形同棄養)(接手格友法律責任自付)


(另將狗棄於本人相關物業.違反動保法.不懂去查一下法條相關棄置篇)


在此聲明


本文公告敝人亦相對應付起法律責任.如有不滿敬請對奇萊虎提告2009.1.16



  • 留言者: 騎來福
  • Email: shulin1027@yahoo.com.tw
  • 網址:
  • 日期: 2009-01-16 17:34:03
叫你多看書.你就是不聽.那些紙沒效用的.趁早收手找台階下日後不至難看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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