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6日 星期五

對我往生的母親與老丈人不敬熟可忍熟不可忍?


2008台東馬*醫院要拿掉我老丈人髖關節.我安排上台北新光醫院晚上到連夜撿查做完一早開刀救回一命


只打上兩根L型釘.術後初期照料因我太太提供對的營養品與我台北院方與朋友ㄉ細心照料.精氣神都好.小


弟我還送了一台電動車與老丈人.仙逝是因為回院會診在浴室跌倒(外勞睡著未攙扶.當晚值班小姨子先回去休息).這是命.小弟動用關係讓老丈人多活半年以上.代報我太太養育之恩.在此紀念他有何不妥.說我會


報應.公評吧(註:我老丈人非常好問.台東有名的大地主.子孫紀念他是榮耀他)



44年前先母的結婚照




2005年去大陸花150萬換腎回來的母親


早說這格紀念我母親


推廣台犬


罵我可以


連我往生母親過逝丈人都拉出來批評


小*的爸罵我:哭者回去找媽媽http://tw.myblog.yahoo.com/jw!9QvDWZaZFRkCUj34_myV7nk-/article?mid=7201&prev=-2&next=-2&page=1&sc=1#yartcmt


實在是太過份到家


現在全說沒罵


罵人可以


罵過逝的家人又是另一回事


罵人畜生也是一回事


問題敢罵不敢擔當又是一回事


不用怕啦


*松大大直接電話說是那幾個人罵的了(還點名ㄟ)


有事全腳底抹油推來推去啦!挺?


不是全說自己是要對號入座的.


來阿!現在全躲起來了.不是非常勇?


可接受公評嗎?


說得過去嗎?


想告我遺棄?


現在才想起跟我的協議


要換給我的鴿子都還沒給我ㄟ


是我可以告你侵佔


要命


檯階給你下了


快公開道歉


罵我的一甘人等


有本事再指名罵


不要縮起來



迎戰


對號入座全你們自己說的


現在ㄟ?


罵我笑笑啦


罵我ㄉ狗我也笑笑啦


罵我祖上與老母


那你就要看者辦了


是誰說要我哭者回去找媽媽的?


做人作事要經的起公評


奇萊虎在此有擔當的請台灣島上所有有養狗沒養狗的人公評


*松大大電話中說他非常有錢啦!不過要找一起被告的格友合出律師費啦!


阿*大大電話中一一點名誰罵我的.真是好樣的好兄弟喔!有這樣的兄弟逗陣真是三生有幸阿!


再挺阿!全縮成一團了!還相出賣ㄟ!


真是奇觀阿!


養狗養成這模樣.少見阿!


對我逝亡的家人不敬.真是熟不可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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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他人祖先是否有罪?
  刑法第三百十二條規定「對於已死之人公然侮辱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對於已死之人犯誹謗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本罪主要係保護死者之名譽、遺族或社會對於死者之孝敬與虔敬情感,因為我國風俗習慣,對於死者向為尊敬,遺族對 其先人均極具孝思,對於祖先之懷念,不但有特殊情感,而且更以宗教方式加以祭拜,其祖先名譽受損,如同己身受辱,故刑法特訂本條,以保護遺族對於死者之孝 思,以及社會對於死者在世時之事功虔敬情感。


 



 



  • 留言者: 美華
  • Email:
  • 網址:
  • 日期: 2009-01-23 11:05:34
幫你加油啦 越來越棒
記得來我們家玩玩





  • 留言者: BOBO
  • Email: abl118811@yahoo.com.tw
  • 網址:
  • 日期: 2009-01-17 15:48:10

真拍謝ㄟ!奇萊虎大大.


bobo不但沒幫上你ㄉ忙.


反而讓你被一群狗販漫罵.


造成你ㄉ困擾.bobo很難過.


還是一句拍謝~


我很無奈ㄟ..


[版主回覆01/17/2009 15:53:35]


38兄弟


自己人還說這個


你也是受害者


我才不好意思ㄟ


養狗趣讓你烏煙幛氣的


我真對你拍謝才真啦


失禮啦


害你也被罵了一頓


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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